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有效净化高速公路安全行驶环境,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秦皇岛支队周密部署、主动担当,加强对涉牌涉证违法查处工作,并取得一定成果。
4月17日16时28分,秦皇岛支队指挥中心民警通过监控发现车辆黑P22632涉嫌假套牌,支队领导立即部署,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及行驶速度预判,组织北戴河大队及昌黎大队对其进行拦截,16时50分在京哈高速256公里处北戴河大队成功将其拦截,并将其引导至服务区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。
该车真实牌照为黑B22632,驾驶员称其为了躲避监控将车牌号的B磨损成P,这一违法行为属于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,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,驾驶员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,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、一次性记12分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。
4月21日14时 55分,秦皇岛支队指挥中心民警通过监控车辆辽 AB0786涉嫌假套牌,该车有明显的涂改牌照痕迹,该车14:53:38驶入卢龙服务区,行驶方向为沈阳方向。支队领导立即部署,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及行驶速度预判,组织北戴河大队对其进行拦截,并在沈阳方向卢龙服务区成功将该车拦截,经核查,该车实际车号为辽 ABC786,为避免被监控抓拍,将字母“C”涂抹成数字“0”。
经询问,该车驾驶人左某对其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,左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,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左某进行了罚款2000元、一次性记12分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。
4月23日16时30分,秦皇岛支队指挥中心民警通过监控车辆辽H20586涉嫌假套牌,支队领导立即部署,组织昌黎大队民警对其进行拦截,该车驶入秦皇岛西收费站,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时,发现该车驾驶员刘某出示的驾驶证为B2,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。
随后,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刘某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核查。经查询该车通行轨迹,发现该车在同一时间同时在京哈高速和荣乌高速行驶,大队将此情况上报,上级领导立即将该车布控,并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及行驶速度预判,组织北戴河大队和昌黎大队对其进行拦截,并成功于当日17时许将其在京哈高速卢龙服务区拦截。
经深度核查发现,“两辆辽H20586大型汽车”的驾驶员系亲兄弟,驾驶员刘某为节省车辆保险、手续费等费用,将哥哥所驾驶的车辆 “克隆”——伪造机动车号牌、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、改变机动车型号、发动机号、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。
民警对司机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随后对其伪造机动车号牌、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、持准第一类机动车驾驶证,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及改变机动车型号、发动机号、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等四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合并处罚,共计罚款6000元,记24分,行政拘留20天,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。
通讯员:杨晓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