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交通厅印发实施方案努力创建文明大院

 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创建的有关要求,在省直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走在前列、作出表率,近日,省厅印发《创建文明大院实施方案》,全面推进我厅创建文明大院工作,大力提升厅机关和大院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文明素质,优化大院文明环境。

  《方案》对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以下要求:一是组织领导有力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大院领导机构,做到创建工作有规划、有责任、有落实。二是工作秩序井然。对外服务窗口要设置合理,硬件设施齐全,来电来访登记制度健全;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精神风貌,衣着得体,举止大方,热情有礼。干部职工要恪守工作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上班时间不串岗聊天、上网游戏。办公院区管理要规范有序,物品无乱摆乱放现象,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。三是文化氛围浓厚。利用墙体等设施,开辟文化宣传长廊,注重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廉政文化。以单位内网和电子屏幕为载体,刊播具有本部门行业特点的服务理念和价值追求、文明行为规范,弘扬正能量。三是环境整洁优美。院区绿化因地制宜,布局合理,努力增大绿化覆盖率;花木专人管理、定期养护、生长良好。院区美化坚持节俭原则,切合实际,美观适用;办公区墙体、走廊清洁,无杂物、无卫生死角;路面、围墙无破损,坚固整齐;厅机关大楼创建无烟单位,做到室内无人吸烟、无烟味、无烟蒂、无烟具,营造文明、健康的工作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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